3月25日下午,55402com永利(中国)有限公司法学社30名社员在社长奚皎飞的带领下于第一教学楼107教室开展本学期第三次社团活动。
本次社团活动依旧以社长奚皎飞的讲解为主。先讲解了刑法的时间效力以及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再结合司法考试的案例以及例题,巩固社员们所学的知识。本次活动将看似与生活遥不可及的刑法知识点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社员们呈现,拉近了法律与社员们的距离。
活动结束后,18届秘书的曹佳临同学表示:“本周一的下午是这个学期法学社的第三次活动,由奚皎飞同学带来55402com永利刑法的案例和知识点梳理。从刑法的时间效力作为切入点,再论述何为不作为犯罪,最后再结合司法考试的案例和考研例题对知识点进行巩固。这种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通俗易懂的论述方法和举一反三的巩固方法,让我对今天的社团活动有了很深的了解,对法律有了浓厚的兴趣。”
撰稿人:社团部法学社
拍摄:社团部法学社